各单位:
为适应现代教学信息化的要求,推动学院教学信息透明化、公开化,自觉接受全院师生及社会的监督,最大程度让学生知道学什么,怎么学,学到什么程度,怎么考核等各类信息,提升学生学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。学院决定自2019-2020学年第二学期开始推行教学信息公开制度,要求各单位遵照执行。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:
1.教学信息公开的内容。教学信息主要包括:专业人才培养方案、学期课程标准、学期课程教学进度计划、学期课程考核评价方案、学期课程作业、学期课程学习资源(教材及参考书、网络学习资源目录、课程教学课件、课程视频资源包)。
2.教学信息公开的方式。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在教务处及各单位网站发布;其他教学信息由各单位督导教师向相关课程学习的学生进行发布。
3.教学信息公开的时间。教学信息须在每学期开学后第二周之前完成公开工作。
4.教学信息公开后的修改。教学信息需要根据实际教学运行情况进行修订时,由课程主讲教师提出修改理由,经所在单位领导同意后方可修改,修改后及时公开并报教务处备案。
教务处
2019年11月2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