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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
关于评选管理工程系学习标兵、竞赛标兵和实训标兵的通知

【来源: | 发布日期:2018-12-21 】

为建设优良学风,鼓励学生积极参加各类竞赛,提高实训技能,形成“比学赶帮超”的学习氛围,增强学生的荣誉感和责任感,充分发挥榜样激励作用,经管理工程系研究决定,在全系开展“学习标兵”、“竞赛标兵”和“实训标兵”评选活动。

本次评选坚持日常考评与集中考核相结合,本着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原则,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进行评选。全程公开透明,自觉接受全系师生监督,评选结果在全系进行公示。具体评选标准如下。

一、学习标兵

(一)评选对象

管理工程系2017级全体学生(已选为院学习标兵的学生不在此次评选范围内)。

按照候选人数不超过全系学生总数3%的比例分配各专业名额,按照成绩优先的原则择优上报候选人。

(二)评选条件

1.拥护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有正确的人生观、世界观、价值观,社会责任感强,热心公益活动,乐于为同学服务;

2.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,学习态度积极,学风、考风端正。2017-2018学年无旷课、旷操、迟到记录,无违反校纪校规行为,无未交作业现象,日常考核在专业排名前10%;

3.积极参加班级活动和社会实践,积极参加体育锻炼,身心健康;

4.在学生中有较高威望,起到一定的模范带头作用,能带动并帮助他人学习,对营造良好的学风有积极作用;

5.成绩优异,学习刻苦,学业综合成绩和日常考核成绩均排名靠前。学年内无重大违纪现象,成绩相同的条件下日常考核靠前的优先;

6.参加市、省、国家职业技能竞赛并获得二等奖以上奖项者,同等条件下优先;

7.取得大学英语四级证书、全国计算机等级二级考试证书者同等条件下优先。

二、竞赛标兵

(一)评选对象

管理工程系2017级和2018级全体学生。

(二)评选条件

1.拥护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有正确的人生观、世界观、价值观,社会责任感强,热心公益活动,乐于为同学服务;

2.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,学习态度积极,学风、考风端正。成绩优异,学习刻苦,学业综合成绩和日常考核成绩均排名靠前,2017-2018学年无违反校纪校规行为;

3.参加2017-2018学年院级比赛获得一等奖,市级、省级、国家职业技能竞赛并获得三等奖以上;参加院2017 - 2018学年秋季运动会比赛,成绩特别优异者。

4.名额分配:技能大赛类获奖名额占70%,其他类比赛获奖名额占30%

三、实训标兵

(一)评选对象

管理工程系2017级全体学生。

(二)评选条件

1.拥护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有正确的人生观、世界观、价值观,社会责任感强,热心公益活动,乐于为同学服务;

2.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,学习态度积极,学风、考风端正,2017-2018学年无违反校纪校规行为;

3.以业绩为首要考核标准,综合考虑学生实训考勤、服务表现情况,综合业绩排名前5%的学生;

4.名额分配:超市实训名额3-4人,营销综合实训1人,电商客服实训1人。

四、评选程序

1.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向所在专业提出申请,并提交相应证明材料;

2.各专业任课教师及辅导员对申请人进行审核,确保学习标兵的典型性、代表性。

五、表彰办法

1.召开表彰大会,颁发“学习标兵”、“竞赛标兵”和“实训标兵”荣誉证书;

2.在全院范围内广泛宣传、鼓励其他同学向其学习;

3.在其日常考核中给予适当加分;

4.将获奖情况记录学生档案。

山东化工职业学院管理工程系

2018.12.2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