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教学单位:
为全面掌握本学期教学运行情况,总结本学期教学工作,扎实推进教学管理水平不断提高,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,现就期末教学检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一、检查方式
教学检查分学院和系部两级进行,各系部自查,学院抽查。
二、检查时间
系部自查时间:2018年06月28日—07月04日各单位自查;
学院抽查时间:2018年07月07日--10日教务处随机抽查。
三、检查内容
(一)常规教学工作
1.各专业教学计划的执行情况;
2.各课程教学任务的完成情况;
3.期末日常教学管理情况;
4.下学期各专业教材征订情况;
5.下学期课程安排,课程表编制情况;
6.学生平时成绩评定情况;
7.期末考试命题、考试等环节的实施情况;
8.2016级学生毕业设计安排情况;
9.各种教学文件、资料等的整理归档情况。
(二)专业、课程建设
1.各系部关于专业(群)建设的思路和建设方案,已列为省级品牌特色专业群建设的系,要提供相关建设方案。
2.各系部列入本年度建设的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进展情况(包括省级、院级)。
四、检查要求
1.各系部要精心组织安排,注重细节,认真逐项检查并做好记录。
2.各系部在检查结束后,要对本学期的教学工作进行全面总结,总结的内容包括本学期教学工作完成情况、教学工作中的创新点(或亮点)、教学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和建议等,总结材料请于2018年07月06日前报教务处。
教务处
2018年06月1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