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系:
根据学院工作安排,2018年度拟新增5个专业,现将有关工作和要求通知如下。
一、基本原则
1.拟新增专业必须严格按照《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(专科)专业目录(2015年)》执行。
2.以地方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的需求为重点,以专业结构整体优化为目标,通过专业的增设、建设,进一步优化我院专业结构。
3.结合我院实际,充分考虑和挖掘办学资源,认真调研、论证拟增设新专业的必要性、科学性和合理性。要明确培养目标,考虑我院现有的师资、实验室及仪器设备、实践教学基地等条件和就业前景,避免盲目增设。在师资、设备等办学条件允许的情况下,优先考虑增设社会职业需求度高,就业前景良好的专业。
4.拟增设新专业应符合我院长远发展目标和学科专业发展规划,有利于形成合理的专业结构和布局,有利于人才培养质量及办学效益的提高,并以学院已经开设的相关专业(群)为依托,形成较为明显的专业优势。
二、化学工程系申报2-3个专业、其他各系申报1-2个专业,最终由学院审核确定5个上报省教育厅的新增专业。
三、时间安排
1.2018年3月31日前,各系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,完成新增专业可行性论证报告。
2.2018年4月10日前,各系完成《山东省高职高专学校增设专业申请表》,电子版报教务处陈公凯。
3.2018年4月20日前,学院召开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会议,对各系申报的新增专业方案进行学院评审,确定2018年新增专业。
4.2018年4月30日前,教务处根据山东省2018年度专业申报文件要求上报省教育厅职业教育处。
附件:1.山东省高职(专科)专业设置填报表
2.山东省高职(专科)专业设置汇总表
教务处
2018年3月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