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部门、各单位:
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及学院校历,现就2018年我院清明节放假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放假时间:2018年4月5日~4月7日,共3天。学生4月4日下午两节课后方可离校,4月7日按时上晚自习。4月8日(星期日)按星期五的课程表上课。
二、各教学系部要妥善安排好假期前后的教学工作,确保正常教学秩序。
三、各部门要把清明节放假的安全稳定工作进行统筹安排,落实各项安全稳定制度,加强师生安全教育,切实做好安全稳定工作。各部门、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负责值班的同志必须保持手机24小时开机状态,确保信息联系通畅;值班人员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,遇有重大突发事件,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。
山东化工职业学院
2018年3月2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