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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
关于17-18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

【来源: | 发布日期:2018-04-24 】

各教学单位:

为全面掌握本学期教学运行情况,及时发现和解决教学中存在的问题。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,定于第11~12周进行期中教学检查。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检查方式

教学检查分学院和教学单位两级进行,各教学单位自查,学院抽查。

二、检查时间

教学单位自查时间:05月07日—11日各单位检查。

学院抽查时间:05月15日--18日教务处随机抽查。

三、检查内容

(一)教学基础资料检查(资料截止04月30日)

1.教学进度计划:检查各专业各课程(包括实验实训课程)教学计划执行情况。

2.教案:检查各课程(包括实验实训课程)教案规范程度,能否体现教学设计,是否有两周以上的储备教案,使用旧教案是否有备课痕迹。

3.作业:布置作业次数合理且符合要求、作业量适中,作业批改认真,全批全改,有作业批改记录,教师批改记录与学生作业一致。

4.期中测验:每周4节课以上的课程小测验1次以上。每次测验后认真批改试卷,并作好成绩记录,作为评定学生平时成绩的重要依据。

5.听课:各系部是否按学期初听课计划组织听课评课,听课记录是否完整。

6.新教师培养工作有计划,有步骤,有成效。

(二)日常教学管理情况

各系部日常教学检查要有记录,检查各任课教师按时上下课情况课堂教学管理情况、课堂教学内容是否饱满、学生到课情况等。结合日常教学检查中发现的问题,制定整改措施,认真进行整改,维护稳定的教学秩序。

(三)学生座谈会

各系组织召开期中学生座谈会。通过座谈了解各任课教师的课堂教学、课堂管理、按时上下课、作业批改、课外辅导等情况及学生学习情况和思想动态。各系要将学生反映的问题反馈到相应教师(其他单位的教师,反馈到所在单位)。各系确定学生座谈会的形式和时间,并报教务处参加座谈。

(四)教学建设

1.院级重点专业建设申报情况。

2.院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建设情况。

3.教务管理平台数据信息录入情况。

三、检查要求

1.各系部要精心组织安排,认真进行各项检查并做好记录,把检查工作落到实处;

2.各系部汇总自查情况,形成书面总结。总结的内容包括教学检查的组织和教学基本情况、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应改进措施及建议。请于2018年05月14日前将总结材料交教务处。

3.教学工作是学校工作的根本,各系部要严肃教学纪律、严格教学规范,做好各项教学保障和服务工作,保证本学期教学工作平稳有序进行。

山东化工职业学院教务处

2018年04月2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