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管理工程系日常教学秩序巡查工作办法

【来源: | 发布日期:2018-09-20 】

为规范系教学管理工作,强化教学质量过程监控与管理,切实提高我院教学质量,现结合《山东化工职业学院院系(部)两级教学秩序检查工作办法》,制定本办法。

一、巡查时间

1.日间教学巡查:周一至周五,8:10-15:30教学时间段;

2.晚间自习巡查:周一至周四、周日,18:30-20:30(秋冬为18:00-20:00)任一时间段。

二、巡查人员安排

系主任、副主任、教研部主任及教学秘书组成日间教学巡查小组,负责日间教学巡查,日间教学巡查每日不少于1次,做到全覆盖。系内专任教师组成晚自习巡查小组,每天至少一名教师巡查晚自习。辅导员负责所辖班级晚自习纪律管理。

三、巡查工作内容

(一)日间教学巡查内容

1.课前准备情况:包括提前到课及教学准备情况; 

2.课堂考勤情况:包括教师课堂考勤记录及记录详实等情况; 

3.教学保障情况:包括教室是否按时开门,多媒体教室、实验室设备是否完好并运转正常等情况; 

4.学生出勤情况:包括学生迟到、早退、课堂出勤率等情况;

5.课堂行为规范情况:包括学生遵守课堂纪律等情况; 

6.教室环境卫生情况。

(二)晚自习巡查内容

1.学生出勤情况:包括学生迟到、早退、无故缺勤、随意进出教室等;2.自习纪律情况:包括学生有无在教室、走廊打闹喧哗等;3.教室卫生情况:督促学生及时打扫,保持自习室卫生清洁;

4.教学楼内情况:包括晚自习后教室、办公室、厕所等水、电、灯、空调等关停情况,发现问题及时通知责任人;

5.处理学生突发事件,指导学生会和班干部及时处理,并及时联系相关辅导员。

四、注意事项

1.及时填写教学巡查及晚自习巡查记录,及时解决学生突发事件,必要时上报系领导或学院值班领导。

2.及时交回巡查记录本,并向教学秘书简要汇报巡查情况;

3.因特殊情况无法正常执行巡查工作者,提前联系教学秘书进行调整。

管理工程系

2018年9月5日